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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3-18 作者:0 来源:0

  

  

  赵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省级相关部门增加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编制,配备专业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相关情况

  2014年1月起,全省工商、质监、食药监系统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当地政府管理,所有编制事项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我局高度重视专业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提高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仅2020年我局就举办食品安全培训122期,培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12319人次。特别是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快检产品厂家录制操作视频,指导基层监管人员利用省局新配发的快检设备,仅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参加网络考试就达3500余人次。此外,还组织开展了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人员培训,为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培训、考核合格师资42名,培训、考试合格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人员816人,建立了全省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人员库,夯实了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基础。

  下一步,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类业务培训中,我局将更加注重倾斜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基层分局人员培训力度。

  二、关于“在乡镇设置市场监管所,增强监管力量” 的相关情况

  2019年,省级市场监管局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各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比照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整合情况,进行了机构改革,规范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职能和业务范围。同时将原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派驻乡镇的工商分局,统一规范设置为市场监管分局,仍作为县级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

  下一步,围绕“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加强食品安全基层检查和专项整治,加强与基层政府协作配合,积极稳妥推进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底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关于“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保障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所需” 的相关情况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向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加强基层质量装备配备和执法能力建设。2016在全省大型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重点区县补助建设了17个食用农产品市场监测点和1个禽类产品专业市场监测点;采购食品安全快检设备40套,全部配发给县级市场监管局;补助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快检经费106万元。2017采购食品安全快检装备60套,全部配发给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实现88个县级层面100%全覆盖。2018采购食品安全移动执法装备333套配备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其中:威宁移动执法装备2套,补助快检经费8万元。2019年采购并配发快检箱140套、执法箱112套及移动路由器1500套,其中毕节市配发快检箱12套(威宁县2套),执法箱10套(威宁县1套),移动路由器270台(威宁县39台)。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夯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不断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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