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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5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3-18 作者:0 来源:0

  

  

  赖丹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的相关情况反馈

  (一)关于具体建议一“建立省级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指导机构。建议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并主导,各级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并提供畅通的司法维权途径,各单位组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中的政府监管职能,实现统一高效管理”情况

  一是我省已有相关议事协调机制。2004年我省建立了以25个省级单位为成员的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2019年机构改革后,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按照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设置,调整确定21个省级单位为成员单位。二是2020年9月15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明确:“1.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依法审判和裁判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工作,妥善处理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民事交叉案件。3.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发挥贵州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进一步规范案件信息管理和应用。探索建立我省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有效提高执行效率。4.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区域性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公证机构和仲裁机构。”

  (二)关于具体建议二“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有关知识产权受侵害者的投诉应充分重视,充分调查,经调查属实的,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应当充分行使行政职能以制止侵权或违法行为。以给予社会大众维权信心”情况

  2018年,全省行政及事业单位开展机构改革,对我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队伍进行重新组建。2020年5月,根据《中共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纤维检验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贵州省纤维检验局加挂贵州省知识产权维权中心牌子和贵州省12315举报投诉中心牌子,承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以及原知识产权12330在内的投诉、举报、咨询受理和跟踪办理等工作。职责为:负责承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负责对全省涉及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咨询的跟踪办理等工作;负责涉及假冒商标、专利侵权、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举报、投诉、咨询的跟踪办理等工作。截至目前,12315平台共登记商标类投诉127件(办结119件)、举报434件(办结404件),专利方面的投诉6件、举报9件,地理标志投诉8件、举报8件。完成第十届中国(贵州)酒类博览会、第四届绿化博览会、贵州 “广告节”、2021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三次展会入驻服务,现场开展咨询服务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工作。中心对通过12315平台登记分流到市、县的知识产权类投诉举报案件进行及时跟踪督办,共催办督办商标、专利、地理标志投诉举报案件共102件次。中心挂牌以来,共办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7件,开展知识产权进园区进企业宣传培训帮扶5次。

  (三)关于具体建议三“电商通过平台获得巨大收益,理应承担一定的防欺诈、防假冒伪劣的责任。应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义务和责任,强化在特定情形下的先行赔付责任,连带责任。细化平台审核管理、纠纷处理等方面的管控”情况

  自2019年《电子商务法》和2021年《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省市场监管局着力加强网络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贵州省市场监管部门网络监管执法协作工作细则(试行),加强对网络经营企业的市场监管,强化网络经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已建成网络交易市场监测系统并投入使用,实现对全省网络交易市场中的电商平台及入驻商家的行为进行网络监测。二是建立完善网络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出台了《贵州省市场监管部门网络监管执法协作工作细则》(试行),建立完善网络监管执法协作机制,提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网络监测监管执法水平。三是要求电商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即要求电商企业平台应当每半年向住所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平台要对平台内的经营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并对违法行为及时处置和报告;平台不得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不得通过各种手段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多平台经营、自主选择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等。四是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的监测力度,设定“未依法公示、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违规促销”等20项具有针对性的网络监测定向监测任务模块和24小时应急响应专项监测任务模块。2020年开展网络监测587484个次,发现并推送涉网违法信息7301条。组织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电商企业的行政指导。五是全面加强网络监管。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3865个次,网络商品抽检175批次,发现问题产品29批次,督促网络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681条,责令整改网站375个次,已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156个次,抽查核实平台内销售食品、药品、防疫用品经营者主体信息2278个次,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网络违法案件56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件,罚没款34.2155万元。

  (四)关于具体建议四“1.进行广泛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扫盲,形成全省‘倡导创新文化、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2.加大政府补贴,支持企业知识产权维权。引导构建省内重点行业参与知识产权行业标准制定。建立中介机构与企业的配合链接机制,提高省内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维权效率,降低企业发展的成本”情况

  一是强化宣传培训,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营造良好地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氛围。省市场监管局每年4∙26期间发布《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状况》白皮书,开展面向社会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各市(州)、县(市、区)也在4∙26期间举办包括现场宣传在内的各种知识产权宣传活动。2020年以来,围绕知识产权运用、保护、信息分析等内容,举办专利信息检索与分析利用实战班,知识产权运用综合业务培训班,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班,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业务培训班,560人参训。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在全国率先举办“媒体融合的版权保护与运营”专题研修班,获中宣部版权局充分肯定;举办版权执法办案培训,版权执法办案人员1100人参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确定为2020年贵州省级品牌培育的175家企业开展标准宣贯培训,引导企业建立涉知识产权内容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省司法厅将《保全证据与知识产权业务》课程纳入全省公证业务培训体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针对2020年贵州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举办知识产权专题讲座4期,725人参训。省林业局举办种苗和植物新品种执法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向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经营主体普及植物新品种法律法规。二是正在制定的《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中增设“知识产权保护项目资助”,鼓励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权利人主动维权,对权利人在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司法诉讼、专利、商标无效程序、仲裁程序、人民调解获得司法确认等活动中产生的合理维权费用给予部分资助。

  (五)关于具体建议五“1.着力打造人才引进和培养平台,为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汇聚第一资源。2.加大对本省具有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加强与大专院校、培训机构、科研院所合作,充实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3.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库,鼓励行政机关、中介机构和企业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合理流动,通过多岗位、多层次的实践锻炼培养知识产权专业复合型人才”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2020年,全省报考考生247,考试通过31人,创历年新高;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执业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国家级知识产权专家等资助,纳入《贵州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资助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或机构进行资助;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贵州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开展首次贵州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和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贵州省委组织部通过人才引进、项目合作等方式,培育和引进一批知识产权领域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会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依托第八届线上线下贵州人才博览会,紧扣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需要,引进落地知识产权专业人才35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贵州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制度的实施意见》,对从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在绩效工资、科研奖励、兼职或创新创业方面给予奖励。知识产权专家库依托省科技厅的专家库,开展知识产权项目评审、验收等工作。知识产权人才库方面我省已在2010年和2015年建设了2批“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库。

  (六)关于具体建议六“1.加速老字号企业的改革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老字号适应社会发展。既要挖掘老字号传统技艺和品牌内涵,又要积极运用现代管理和生产技术持续提高质量标准水平,提高老字号核心竞争力。2.解决老字号的品牌保护问题,加大老字号专利专有技术的认定、品牌保护等工作,依法确认所有权。不断提升老字号品牌价值,推动打造国际知名的老字号品牌。3.鼓励和支持老字号进行商标、域名的注册和专利申请工作,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老字号产品的不法行为。4.建立老字号知识产权纠纷互助合作及多元化解决机制,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共同开展知识产权纠纷的预警、起诉和维权工作”情况

  一是2020年,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部分“贵州老字号”企业进行了摸底调研,收集、整理55家贵州老字号企业影音、文字资料,拍摄制作宣传片,编制数字档案,加强老字号传统技艺的挖掘保护。修订了贵州老字号认定和动态管理办法,健全完善了认定标准,建立了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2021年,省商务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等3部门,印发了《2021年促进“贵州老字号”振兴发展工作要点》,鼓励、支持老字号企业积极运用现代管理和生产技术持续提高质量标准水平,鼓励老字号企业线上销售,线下体验,发展在线预订、网订店取等服务。支持老字号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完善物流配送,应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等新媒体,拓展品牌影响力,提升营运效率,提高老字号核心竞争力,适应社会发展。二是我省鼓励、支持老字号企业开展专利专有技术的认定,依法确认所有权。目前,省商务厅已建立贵州老字号高质量发展咨询专家库,将组织专家团队开展走访、调研,指导、支持老字号企业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帮助企业找准品牌打造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有针对性制定品牌培育方案,不断提升老字号品牌价值,推动打造国际知名的老字号品牌。三是省商务厅正在指导成立贵州老字号协会,建立老字号企业重点联系制度,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及时收集、整理老字号企业在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以及打击侵权假冒等利益诉求,并及时反馈省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鼓励和支持老字号进行商标、域名的注册和专利申请工作,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老字号产品的违法行为,为老字号企业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环境。四是根据《省商务厅等4单位关于印发2021年促进“贵州老字号”振兴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省商务厅致力于建立健全多部门会商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共同维护老字号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凝聚各方力量,构建“大保护、严保护、同保护、快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格局。省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沟通协调,力争在贵阳市设立保护中心,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实现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街接相联动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

  (二)不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大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抗疫防护用品、民生物资、农村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的保护力度。加强在侵权假冒多发的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领域和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段的治理。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的执行,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保护。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做好对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与查处工作。

  (三)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

  一是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诉调对接机制。深入推广“枫桥经验”,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促进纠纷源头预防。二是执行证据标准和侵权判断标准,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协调衔接。健全对涉嫌犯罪案件的工作衔接和涉案物品处置等制度。三是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加强侵权鉴定能力建设,准入符合规定的高资质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鼓励支持引入电子数据等鉴定资源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司法鉴定业务。四是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互联融合发展,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加强支持“贵州老字号”的知识产权保护

  创新保护方式和手段,加强源头治理,防范和化解侵权风险和侵权行为的发生。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清理规范专利申请秩序,坚决打击和有效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应对商标恶意抢注新趋势,严厉打击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以及易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典型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对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批复认定的驰名商标要及时保护,对有行政保护记录的要援引保护和重点保护。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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