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质量法制 >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四举措开展部分环保类重点产品专项监督检查
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四举措,对市内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生产且对外销售的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积极对接市生态环境部门,明确马鞍山市危废经营许可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对象。全市涉及此次检查的企业共11家,包括4家危废收集企业,1家危废处置企业,4家危废利用企业,另有2家企业停产。经排查,4家危废利用企业符合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条件。 二是组织自查,夯实责任。按照文件,编制自查表,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危废许可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产品执行标准,必须按照标准要求开展原材料进货质量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并提供近3年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三是开展检查,强化监管。4月25日至30日,对全市11家危废许可证企业开展了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4家危废利用企业。从原材料查验制度是否建立、生产检验设备是否有效、生产过程控制能力能否满足要求以及出厂检验记录是否完备等四个维度,对企业进出货台账资料、执行标准、型式检验报告以及生产车间、化验室开展检查。 四是针对问题,落实整改。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台账建立不完善,执行标准不明确,检验设备未经检定,产品检验报告不齐全等问题,已交由属地县区(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同时,要求企业加强技术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危废产品质量管控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