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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三字经 监管提质效

时间:2024-12-18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持续压紧压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各方责任,近期,省药品监管局组成2个督导组,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我省八个市州“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监管部门进行督导检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持续加大年度目标跟踪督办力度,坚决守住守牢药品安全底线。

  在“细”字上下功夫,将隐患排查落到实处。一是重点下沉抓安全。围绕“两品一械”重点监管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零售药店、化妆品店、理发店等156家流通使用环节单位进行点对点检查,通过“三查四看两询一听”的方式,发现问题406条,案件线索17条,运用“三书一函”,下达提醒函8份,整改通知书7份,督办通知书3份,有力有效推动了基层安全监管任务目标的落实。二是多措并举查隐患。指导各市州健全完善《药品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药械化经营使用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做实做细风险监测、排查、分析、处置闭环管理。鼓励市州将基层药品监管工作一体纳入党建引领有诉必应马上办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投诉与公告“双通道”,捕捉药品违法信息,发现案源线索,着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难心事、揪心事。三是着眼细微晰风险。指导各市州依托食安委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组织开展药品安全风险专题会商,围绕监督检查、网络销售监测、投诉举报、案件查办等重点,梳理风险点,集体会商评估,提高排查治理的靶向性和有效性,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理。

  在“稳”字上筑根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一是构建信息共享的智慧监管平台。鼓励各地区建设智慧监管平台,开发药品智慧化监管系统,排查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流向,实现执业药师线上打卡,及时掌握辖区药店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积极推进零售药店智慧监管,进一步规划打通数据节点,实时掌握收集各地药品流通、销售、使用数据,逐步实现向数据要安全、用数据强监管。二是强化行刑衔接的案件查办机制。指导各市州规范执法,明确执法办案程序,理清监管执法边界,推进“监管、稽查”同频共振。把行刑衔接作为查办案件的突破口,建立完善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行刑衔接工作机制,针对涉刑案件与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对重大疑难案件邀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基本形成“提前介入、共同处置、联合调查、联合办案、相互支撑”的工作格局,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三是营造人人受益的安全科普环境。强化与省科协等部门联合开展“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通过举办全省“‘药’知道”药品安全知识竞赛,通报4批17起典型违法案例。确定海南州,西宁市城中区等4个基层联系点,多措并举开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宣贯工作,以“抽样+宣贯”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在“保”字上挖潜力,提升社会共治能力。一是健全责任体系。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细化地方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深化各方对“两品一械”政治、民生、经济、技术等属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完善社会治理手段,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强化跨地协同。通过制定《加强跨区域跨层级药品监管协同工作实施方案》,与陕西、甘肃等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签订《西北片区跨区域药品监管协同合作框架协议》,建立跨省域打击药品违法犯罪机制,强化各市州与兄弟省市的有效衔接,不断深化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合力共治的药品安全治理格局。三是建强监管队伍。指导各市州开展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制定管理办法,完善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解决薪酬待遇,加大政府投入,前置药品安全“探头”,拓展药品安全防线。同步加快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多渠道、分批次组建专职检查员队伍,建立431名GSP、GMP药品检查员人才库,为持续做好安全监管提供人才保障。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832A65C7-CF82-4E41-9F1D-1E9FA22CC4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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