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法纪通报 >关于废止《温、光敏型“两系”杂交小麦种子生产田间检验规程》等377项省级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4年废字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结合归口单位、社会公示和专家意见,现决定对《温、光敏型“两系”杂交小麦种子生产田间检验规程》等377项地方标准予以废止(见附件),过渡期截止到2025年1月10日。
附件:《温、光敏型“两系”杂交小麦种子生产田间检验规程》等377项地方标准目录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下载:废止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