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质量舆情 >《地方标准实施评价规范》川南四市地方标准即将发布实施
近日,《地方标准实施评价规范》川南四市地方标准通过专家组技术审查。
《规范》规定市级地方标准实施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工作要求、评价结果运用。适用于自贡、宜宾、内江、泸州川南四市组织开展市级地方标准实施的评价工作,川南四市和渝西江津等地共同研制发布或互认的地方标准的评价可参照执行。《规范》发布,标志着宜自内泸川南四市和渝西江津等地标准化工作互认互通进入新发展阶段和试验试点深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