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法纪通报 >关于开展第八届大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大连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依法设立的大连市最高质量奖项,是市政府授予质量管理绩效卓越、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处于本市领先地位,对大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的奖励。根据《大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大政发〔2018〕35号)有关要求,现就第八届大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大连市市长质量奖分设市长质量奖和提名奖,其中市长质量奖不超过3个,提名奖不超过5个。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
(二)执行标准依法有效,在同类可比范围内核心指标处于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运行卓越绩效模式;
(四)具有突出的运营绩效,近3年主要经济、技术、创新投入等指标和质量水平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并保持稳步增长;
(五)无不良信用记录。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大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组成。
(一)申报表。各申请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大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
(二)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T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千字;
(三)自我评价报告。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
(四)证实材料。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的部分内容需提供证实材料,包括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环保守法证明、上市公司年报、荣誉证书等,并加盖公章。无法提供的,请进行书面说明。
以上申报材料中(一)、(二)、(三)需合并成册,证实材料单独成册,普通A4 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1.5 倍。申报组织应向受理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电子光盘(含所有申报材料)一份。
四、审定程序
(一)申报。申报组织应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下均简称推荐单位)。其中,证实性材料需准备原件以备核实;
(二)推荐。各推荐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相关专家对申报组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内容是否属实等提出意见,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5月15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
1.市属及以上企业可直接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申报;
2.其他由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
申报组织不得通过多个渠道重复申报和推荐。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在申报材料中的财务数据、信用证明等应当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各推荐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及早做好市长质量奖审定工作的组织、宣传、培育及推荐工作;
(三)有关管理办法、申报表、审定标准等资料请到公共邮箱:dlzjjzlc@163.com下载(密码:310310);
(四)申报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质量发展处
联系电话:84312999-1435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