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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局督导稷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时间:2024-07-19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持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7月16日,运城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对稷山县的放心消费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

  督导组先后来到燃点健身房、大信全屋定制、万汇世纪商场、家家乐超市等场所,实地查看了经营主体的放心消费活动开展情况及线下无理由退货情况,对经营主体公开承诺、消费维权建设、格式合同、预付款消费等行为进行了现场指导规范。同时,向经营主体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合法经营。

  今后,该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对检查过程中提出的指导性建议加以督促落实,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公平、透明、安全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满意消费。


原文链接:https://scjgj.shanxi.gov.cn/xwzx/jczc/202407/t20240719_96126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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