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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1-03-03 作者:0 来源:0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评选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食安委〔2020〕7号)精神和省食安委有关要求,省食安委办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采取自下而上、差额推荐的方式,在全省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经省食安委审核同意,拟推荐4个单位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10名同志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如下:

  一、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4个)

  甘肃省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验检测中心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10名)

  李志军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吴湘宏  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张  乐  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支队长

  李  忠  甘肃省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韩晓迪  甘肃省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

  党艳红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张汉良  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食品稽查局局长

  王  岩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

  成富山  甘肃省食品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

  杨晓霞  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食品安全办经理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或其他形式向省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30日

    联系电话:0931-8533184

      传真:0931-8533126

  邮箱:gssyjzhc507@qq.com

   

   

   

                          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