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质量资讯 >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涉新冠病毒疫苗广告监督检查
为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广告发布环节监管工作,进一步净化滁州市广告市场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新冠病毒疫苗广告发布情况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与疫情及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的虚假违法广告,曝光产生恶劣影响的典型违法案例。
一是要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广告活动,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代言虚假违法广告,不得变相利用疫情、新冠病毒疫苗信息进行商业炒作。广告协会应发挥其应有作用,加强企业自律,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二是要求广播、电视、报刊、户外、网站等各类媒介单位要坚持正确的广告导向,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广告发布前真实性、合法性审查的法定责任。三是严禁发布含有虚假新冠病毒疫苗信息、不恰当利用新冠病毒疫苗公共信息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四是严禁未经审批或者擅自篡改审批内容,违法发布新冠病毒疫苗广告。五是严禁发布伪称其产品可以治疗治愈新冠肺炎和替代新冠病毒疫苗等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广告。六是加强对药店、医疗器械公司、母婴用品店等巡查监管,对其店招、店堂广告、宣传单是否有涉及“新冠病毒疫苗”内容的广告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