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质量法制 >铜陵市多措并举加强过期药品管理
为加强过期药品管理,铜陵市市场监管局逐步建立起了由定点回收药店统一回收、统一集中进行绿色销毁,覆盖全市的过期药品回收网络,工作成效明显。
加大资金投入,回赠“一份”礼物。铜陵市市政府自2012年起将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纳入民生工程,财政每年给予支持。铜陵市市场监管局每年按照各回收点回收的药品数量、货值金额占比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各回收点充分运用奖励资金,购买一些老百姓日常用品作为礼物回赠给前来送药市民,提高市民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拓展回收网络,实现“两个”覆盖。由2007年最初只回收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扩大到回收全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实现回收来源全覆盖;回收点由最初设置的35个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逐步拓展到全市115家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确保全市每一个社区、每一个乡镇至少设立一个回收点,实现回收区域全覆盖。
加强宣传力度,开展“三项”活动。为增强市民自觉参与过期失效药品管理工作意识,提高消费者对过期失效药品危害性的认知,铜陵市市场监管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在商业广场、公交车、药店等地播放“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公益视频,在市主流报纸媒体上以整页版面进行宣传介绍;二是通过开展“安全用药公益行”“药品科技活动周”“药品安全春风行动”等活动向市民发放6000余份《药品科普知识宣传册》;三是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和执法人员走进社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等场所举办科普讲座,普及安全用药知识。
严格考核制度,实现“四个”统一。要求全部回收点实现“四个”统一要求,即“统一定点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考核制度”;在回收点统一悬挂“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标牌和摆放专用回收箱。与各定点回收单位签订《药品回收管理责任书》,严格回收程序,妥善保管过期失效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及定期考核,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取消其定点回收资格。对非定点单位、其他组织或个人擅自进行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并销售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对于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集中由铜陵市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高温焚烧炉进行绿色销毁。截至目前,铜陵市市场监管局累计集中销毁约35吨过期失效药品,总价值385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