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大连明黎商贸有限公司有关人员配合调查涉嫌冒名登记事项的通告
时间:2021-03-03 作者:0 来源:0
关于要求大连明黎商贸有限公司有关人员配合调查涉嫌冒名登记事项的通告
大连明黎商贸有限公司有关人员:
2020年12月28日,大连明黎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黎向我局投诉,称对公司2008年9月2日将其登记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的过程不知情,其身份证被别人恶意冒用,申请撤销其在大连明黎商贸有限公司的全部身份。
我局因无法与大连明黎商贸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故要求该公司有关人员在通告期内到我局配合调查涉嫌冒名登记事项,特此通告,通告期60日。联系人:雷印江 联系电话:0411-84358531。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