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质量资讯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促进非医用口罩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委机关相关处室,执法总队、投诉举报中心、市质检院: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工信部 国资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口罩质量监管促进口罩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制定印发《市市场监管委促进非医用口罩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请遵照执行。
2021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市场监管委促进非医用口罩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我国聚集性疫情和零星散发病例时有发生,疫情防控任重道远。口罩是防范疫情传播和扩散的重要防护物资,对阻击疫情传播蔓延、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具有重要作用。市市场监管委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开展为期3个月非医用口罩质量提升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统筹谋划、整体推进非医用口罩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整合产品质量监管、质量发展、认证检测监管、执法稽查等条线监管资源,强化生产源头监管、着重流通领域监督检查、打击口罩违法行为、加强口罩质量帮扶,促进口罩质量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查,严防风险隐患。进一步开展本市非医用口罩及原材料生产企业、经销单位的摸排工作,对生产企业要摸清企业数量、名称、地址、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产品品种、执行标准、生产状况、原材料把关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形成动态监管。对经销单位要排查进货渠道、索证索票、合格检验报告等质量管控情况。对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生产企业所有证照,重点检查企业执行标准情况,尤其是执行企业标准的,技术指标是否低于国家标准,是否缺少颗粒过滤效率等关键性指标。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改正,严防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二)组织抽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对本市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抽查,对抽查出现的不合格产品严格处置,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明确企业整改措施,督促企业按期复查,复查合格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和销售。加大对抽查不合格企业跟踪抽查力度,对于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对质量违法行为依法立案、严肃查处,并加大曝光力度。加大本市经销单位的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抽查执行企业标准的非医用口罩,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外省通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三)分类指导,加强质量帮扶。充分发挥本市检验机构技术专家优势,组建专家团队,全面开展“问诊治病”,针对企业在原材料把控、生产技术工艺和设施改进、产品设计及生产标准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个性化质量帮扶方案。质量帮扶实施分类指导,对产值高、规模大的大型企业,要全力支持做大做强,帮助企业解决抽查结果互认问题,畅通交易渠道,强化品牌培育,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对于中型企业,帮助企业提质增效,鼓励中型企业上水平、上档次。对于小型企业,要加强质量帮扶力度,着力解决规范质量管理、依法依标生产、守法经营问题。通过开展“问诊治病”质量帮扶,解决质量问题,补齐质量短板,提升质量水平,帮助企业“对症下药”。
(四)重拳出击,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相关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生产销售“三无”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口罩虚假认证、买卖认证证书和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等严重扰乱认证秩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熔喷布等口罩原材料及口罩价格违法行为。鼓励社会各界通过“12315”等渠道积极提供口罩行业违法线索,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必查,切实营造严抓严管高压态势。
(五)加强培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质量管理培训,举办口罩行业标准宣贯和质量管理专题培训,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依托技术专家,开展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宣贯活动,指导企业选择先进适用的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口罩产品召回管理,做好口罩防护用品缺陷信息监测分析,发现可能存在缺陷、符合启动条件的,开展缺陷调查认定,督促企业实施召回。
三、组织实施
(一)要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巩固疫情防控成效基础上,强化责任担当,明确领导责任,做好部署落实。
(二)强化协同配合。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加强风险排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质量提升,形成联动机制,做到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三)做好信息报送。请各区局、各有关单位、部门分别于2021年3月、4月、5月底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阶段工作成效、典型案例以及总局文件附件1《口罩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遇到重大案件和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