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法纪通报 >关于举办2020年市场监管科学实验云展演活动的通知
市监科财(司)函〔2020〕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直属单位科技管理部门: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市场监管科技周活动的通知》(市监科财〔2020〕81号)总体安排,为普及市场监管科普知识,营造科技创新氛围,定于2020年市场监管科技周期间启动“市场监管科学实验云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展演以“市场监管科普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科普平台)为依托,采取选手录制科学实验视频,各单位择优推荐,专家集中评选的方式进行。
(二)选手围绕“科技战疫 创新强国”主题,突出市场监管行业特色,自行确定实验内容并在6分钟之内完成演示。实验限定在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可以是独自一人或多人演示,可以单设讲解人员。
(三)实验表演内容核心要传播科学思想、科学知识或传授科学方法,具体形式不限。选手可使用服装、道具、预设场景、多媒体技术等手段丰富展示形式,增强展示效果。实验所需器材、材料由选手自行准备。
二、具体安排
(一)活动组织
活动由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财务司主办,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出版社)具体承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直属单位负责所属单位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时间安排
1. 即日起至9月3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直属单位将参演视频等资料发送至科普平台(www.scjgkp.com)“市场监管科学实验云展演活动”专栏。各单位至多可推荐3名(组)选手参加展演,已建有市场监管科普基地的单位可多推荐1名(组)选手。
2. 10月10日后,活动承办方通过科普平台发布符合条件的科学实验视频,对公众展示。
3. 10月20日前,组织专家评选出优秀选手及优秀组织单位。获奖选手将优先代表总局参加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
(三)评分标准
1. 实验内容(40分)
科学准确,重点突出;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2. 演示效果(30分)
动作标准,快速准确;简单易学,互动性强。
3. 整体形象(10分)
衣着整齐,精神饱满;举止大方,自然得体。
4. 行业特点(10分)
突出市场监管行业特色,普及市场监管科学知识。
5. 其他方面(10分)
表现形式新颖,视频录制清晰,演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有关事项
(一)参演选手
参演选手须为市场监管系统正式在职人员,表演时使用普通话。选手对视频(包括多媒体素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取消参赛资格。
(二)报名要求
参演视频须为MP4格式,文件不大于50M。上传视频时需同时提交《2020年市场监管科学实验云展演活动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参演选手生活照1张(JPG格式,不小于500k,用于网络展示)及选手基本情况介绍(Word格式),并确定一名本单位联络人。
(三)其他
1. 参加此次展演的选手,视为同意其视频及照片等资料在科普平台等媒体上进行无偿展播。
2. 本次活动不需交纳参加费用。
联系人:刘璐 电话:010-51780100
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财务司
2020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