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质量舆情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质量法治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时间:2021-03-03 作者:0 来源:0

  

  

  2019年11月19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对怀化市住建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自2010年6月开始,怀化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怀化市城区燃气经营企业对瓶装燃气配送网点进行整合。整合过程中,怀化市住建局主导了怀化市城区三家燃气销售企业对配送网点的统一整合。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怀化市住建局及其下属燃气办,在制订工作方案时,要求整合怀化城区瓶装燃气销售业务,由中民公司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供应市场;对中民公司与怀铁公司达成的包括划分市场份额、委托管理经营等在内的协议、合同予以鉴证;对怀铁公司要求恢复自主经营的诉求予以拒绝,导致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怀化城区瓶装燃气销售业务由中民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开票收费,使得中民公司与怀铁公司实施分割充装市场的垄断行为长期存续,严重影响了市场竞争。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认定,怀化市住建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八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属于《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所列“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第三十六条所列“强制经营者从事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和第三十七条所列“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行为,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依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及《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向怀化市人民政府发出《行政建议函》,建议对怀化市住建局上述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依据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调查认定的违法事实、定性处理依据和怀化市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建议,怀化市住建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给予燃气办前主任钟某党内警告处分。怀化市住建局采取积极措施,废除了含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怀化市区瓶装燃气行业整治工作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全市燃气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如期完成了相关文件清理等承诺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