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质量法治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纠正福州市交通运输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0年12月,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对福州市交通运输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19年4月27日,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推动“福州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榕交安[2019]74号),提出“要将‘平台’的应用情况作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日常安全监管中,定期检查和通报培训平台上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并辅以“组织平台应用培训”、“责令限期整改”等强化督导系列措施,要求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自2019年6月1日起,安装应用“安途帮”交通运输安全培训管理服务平台。
经研究,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认为福州市交通局通过制定有关文件通知指定福州市道路运输企业安装使用“安途帮”平台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应依法予以纠正。市交通局虽提出了整改思路,但经分析,认为该局对行政权力边界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认识,也尚未能完全消除相关后果。依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关于“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的规定,向福州市政府发出行政建议书,建议责令市交通局改正相关行为:
(一)要求市交通局立即废止《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动“福州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榕交安[2019]74号),并在官方网站或者报纸上公示,公示应注明“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规定废止”。
(二)要求市交通局持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各环节工作,在修改或者制定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三)请福州市政府加强对市交通局后续整改措施的监督与指导,防止再出现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以明确要求、暗示、拒绝、不予接入平台或者网络的方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合法经营活动。
网址链接http://scjgj.fujian.gov.cn/zw/tzgg/202102/t20210225_55398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