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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京召开。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党全社会共同做好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国务院决定授予665个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812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食品生产司植物源性食品监管处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近年来,食品生产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不断推进民族地区食品生产许可改革、加强边销茶质量安全监管、开展饮茶型地氟病防治、推广普及低氟砖茶、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服务民族地区食品产业发展,积极保障民族地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民族合法权益,为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