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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天津圣西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蛋糕)案 | 天津圣西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91120103600679571L | —— | 云翔 | 津青市监执四处罚字〔2021〕141号 | 当事人最终销售标签只标注了“出货日期”,且“出货日期”与“生产日期”非同一日,以至最终销售的产品未能向消费者展示实际生产日期,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故本案涉及蛋糕产品应认定为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蛋糕)的违法行为。 | 罚款70515.57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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