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意见征求 >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性成本,充分释放场地资源。市市场监管局代市政府起草了《重庆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于2021年4月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309室(邮政编码40114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qgszcj@126.com;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63712983。
相关意见或建议请注明联系方式,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重庆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
征集结果
《重庆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4月6日,截止征求意见时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或建议。
2021年4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重庆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重庆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说明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