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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监局第三监管办开展《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承诺制”延续后跟踪检查
日前,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实施“承诺制”的相关工作要求,市药监局第三监管办对天津市芦荟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施文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换证后跟踪检查。
监管人员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为依据,对上述企业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留样室、实验室等区域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抽查了上述企业部分产品批生产记录、部分产品的备案信息、部分原料的COA等相关文件。
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管人员第一时间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向企业宣传诚信知识,强化企业诚实生产、守信经营的意识,使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监管人员将在企业整改后做好跟踪检查工作,确保企业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