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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纠正汶上县人民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时间:2021-10-25 作者:0 来源:0

  

  2021年8-10月,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济宁市汶上县人民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调查。

  经查,2021年6月汶上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双20”制造业企业培育行动和企业攀登工程的意见》,规定:“鼓励企业加强配套协作,‘双 20’企业采购本县工业企业生产产品的,县财政对采购额较上年度新增部分(以发票为准)的 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 100 万元。”上述意见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调查期间,汶上县人民政府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及时废止了该意见。

  下一步,我局将依据《反垄断法》及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